一、考试依据与目的
本技能测试大纲参照行业标准,结合考生与学校教学实际,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音准、歌唱能力、嗓音条件、器乐演奏能力以及表演水平。
二、考试内容和基本要求
面试分为两个模块:自我介绍、音乐技能
(一)模块一:自我介绍
自我介绍要求:介绍报读音乐表演专业的原因以及自身的学习计划、个人的特长爱好等,本环节3分钟以内。
(二)模块二:音乐技能(二选一)
1.声乐(演唱):考生演唱歌曲1首。考试曲目自选,唱法不限,风格不限。总时长控制在3分钟内,伴奏需消原音,也可清唱。
2.器乐(演奏):考生演奏作品1首,乐器不限、风格不限总时长控制3分钟内。
三、考试形式和分数设定
(一)考试形式:面试
(二)分数设定:满分150分,其中自我介绍50分,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曲目)100分。
四、评分标准
(一)自我介绍条理清晰、表达流畅、内容充实。
(二)具有正确的演唱、演奏方法;演唱、演奏姿势和状态。
(三)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