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依据与目的
本考试大纲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室内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公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书目录中本专业有关教材为主要参考教材。所涉及的考试范围主要包括室内设计原理、装饰设计制图和室内设计实操。主要测试考生理解和掌握有关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的程度,以及综合运用这些理论、知识、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范围和要求
1.基本绘画表现设计能力;
2.掌握一定的绘画技巧;
3.色彩搭配与表现的基本能力;
4.掌握一定的色彩表达能力。
5.创意思维表现能力。
三、考试形式和试卷分数
1.考试形式:手绘表现
2.考试时间:90分钟
3.分数设定:满分150分
四、考试工具(由考生自备)
1.绘图工具——铅笔、橡皮等用于完成初稿绘制;
2.色彩表达工具——彩色铅笔、铅笔、水溶性彩铅、马克笔、勾线笔等用于完成最终色彩效果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