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依据与目的
本考试大纲根据教育部《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东省体育高考标准等内容,结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实际,以测试考生基本素质和运动技能为目的。
二、考试分值和项目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共有5米三向折返跑、立定跳远等2个考试项目,具体考试项目及成绩构成详见下表:
序号 |
考试项目名称 |
考试分值(分) |
计入总成绩 |
权重(%) |
总成绩(分) |
1 |
5米三向折返跑 |
100 |
75 |
75 |
2 |
立定跳远 |
100 |
75 |
75 |
合计 |
150 |
150 |
备注:以上述2个考试项目考试分值按权重计入考试总成绩。
三、考试方法
(一)5米三向折返跑考试方法
(1)场地设备(见图)
1.场地为一直角的两边和中间平分角线各长5米,宽5厘米的三向跑道线(地面为平整的水泥地、塑胶场地或者木质地面);起终点均设在直角顶点处(起、终点线均经过A点,
其中起点线垂直于AB,终点线垂直于AD),在起、终点三向跑道的顶端各画一条长40厘米,宽5厘米的标志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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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考试采用手动记时计取成绩。根据评分标准,成绩以对应的得分计取,若成绩在评分标准的两个相邻分值之间,则计取其中较低的分值。
(2)测试方法及注意事项:
①考生从起点以站立姿势起跑,先向右边跑道跑进至顶端,用脚踏标志线后返回原起点;再向中间跑道跑进至顶端,用脚踏标志线后返回原起点;再向左边跑道跑进至顶端,用脚踏标志线后返回原起点(即终点)。在测试中,手不准有意撑地。
②按符合动作规格的跑进路线跑完全程,用手动计时秒表记录成绩。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果遇到停电或仪器故障,需等仪器修复或电力恢复之后再测,满分为100分。
Ⅰ 未按规定跑进路线跑完全程计“0”分。
Ⅱ 如果有一个顶端标志线未踏,判为未跑完全程,按0分计。
Ⅲ 有意用手撑地(获得利益)判“0”分。
每位考生有三次测试机会,取成绩较高的一次为最终成绩。
(3)异常情况处理
①如测试过程中摔倒,既可继续坚持测试,也可以申请重测,重测成绩按测试方法及注意事项中重测的规定计算。
(二)立定跳远考试方法
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起跳,不得有垫步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至最近着地点的距离。每人跳三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一次。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注意事项:
1、发现犯规时,此次成绩无效。三次试跳均无成绩者,应允许再跳,直
至取得成绩为止。
2、可以赤足,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参加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