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依据与目的
本技能测试大纲参照行业标准,结合考生与学校教学实际,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现场表现能力、气质形象、亲和力等。
二、考试要求和内容
面试分为两个模块:幼儿教师口语表达(自我介绍)、幼教专业技能
(一)模块一:幼儿教师口语表达(自我介绍)
简单介绍自己的情况(包括:兴趣爱好、以往参加过的比赛、活动或者社会工作、获得过的奖项等);谈一谈自己对学前教育专业的认识,为什么选择这个专业,未来的职业规划等。时间不超过3分钟。
(二)模块二:幼教专业技能(二选一)
1.幼儿故事讲述
考生生动有趣地讲述一个幼儿故事。要求:口齿清楚、语音准确,语言规范、流畅自然,具有一定的感染力。时间不超过3分钟。
2.舞蹈表演
考生表演一段舞蹈作品(风格不限)。要求:肢体动作协调,表情自然大方,具有一定的表现力。自备音乐伴奏,时长不超过3分钟。
三、考试形式和分数设定
(一)考试形式:面试
(二)分数设定:满分150分,其中幼儿教师口语表达(自我介绍)50分,幼教专业技能(幼儿故事讲述或舞蹈表演)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