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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2016-03-28 17:19  

1.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入场,考试时间开始考生禁止入场。考生入场时须出示准考证、身份证,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2.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3.考生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右上方,以便核验。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

4.考生答题前应认真填写试卷和答题卷中的考生号、姓名、所在学校、座位号等栏目。凡试卷和答题卷中该栏目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答题卷一律无效。

5.除有特殊原因,考生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

6.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不得在试卷或答题卷上做任何标记。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考生只能在属于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不按规定要求做答的,其答题卷一律无效。

7.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不得作弊,不得吸烟,不准喧哗,不准在考场外逗留,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一律取消所有考试成绩。

9.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和答题卷扣放在桌面上,等待监考员收卷,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卷、草稿纸离开考场。

10.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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