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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缴费须知
2016-03-11 16:48  

尊敬的自主招生考试考生:

为确保您的缴费安全和方便,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考试报考费缴费,统一使用中国农业银行柜台缴费方式,各位考生务必于201645日前按学校的收费标准及时缴交。请各位考生缴费按以下细则操作:

一、采用银行柜台缴费方式(代收费凭证或电汇方式)

(一)、考生们可向当地的农业银行网点领取“代收费凭证”或“电汇凭证”。

由于缴费方式不同,请注意区分银行账号。

采用这两种方式缴费的考生,请将银行缴费回单随确认材料一同快递到学校。(回单上必须要有考生本人姓名和考生号,没有写的需要自行补写完整。)

(二)、中国农业银行代收费凭证和银行电汇凭证的填写方法。

1.中国农业银行代收费凭证的使用和填写方法

代收费凭证适用于在广东省内(除深圳)的任何一家农业银行网点,并请参照以下“样本”填写有关栏目

“客户填写”栏目统一填写样式:收费单位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44-096101941000155 ;收费种类报考费 ;客户编号高考考生号 ;缴费人姓名:考生本人姓名 ;金额栏: 160

2.各银行电汇凭证的使用和填写方法(省外、深圳学生适用

电汇凭证适用于在广东省外(包括深圳)的任何一家银行网点,并请参照以下“样本”填写有关栏目(不同银行给的电汇凭证格式是不一样的)。

(1)“汇款人”栏目统一填写:全称考生本人姓名

(2)“收款人”栏目统一填写:全称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账号或住址:44-096101040015761 ;汇入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

汇入行名称:农业银行从化新世纪支行 ;金额栏填写缴费金额和大写金额;汇款用途:报考试费 (高考考生号)

  • 提示:

  • 以“代收费凭证”方式缴费,广东省内(除深圳)不收取手续费。深圳不能以“代收费凭证”方式缴费,只能采用“电汇凭证”方式。

·财务处电话:020-87975106

·招生就业处电话(传真):020-87975777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财务处

二○一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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